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《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、《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》(豫科﹝2019﹞166号)相关规定,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。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,公示期5个工作日(2023年3月7日-2023年3月13日)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联系方式:

  省科技厅平台基地处0371-86535337

 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371-86561631

  工作邮箱:hnskjtptc@163.com

  通讯地址: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418房间

  附件:202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

  2023年3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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