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河南省应用数学中心建设工作指引(试行)》(豫科〔2020〕169号)有关要求,经单位申请、主管部门审核推荐、专家评审论证、厅长办公会研究等程序,拟认定省应用数学中心4家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(1月11日至17日)。

 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,请向省科技厅实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。

 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:0371-86550957

 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:0371-86561631

  附件:第二批省应用数学中心拟认定名单

  2023年1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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